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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鱼入口:杭州发布一批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7-13 08:18:58 来源:乐鱼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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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鱼app官方下载入口: 2026年6月29日是全国特种设施安全日,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守护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为充分发挥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特种设施安全氛围,杭州发布一批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5年4月,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查明,某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存在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杭州某娱乐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电梯案 2025年9月,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查明,杭州某娱乐有限公司有两台观光电梯在未办理使用登记且未进行维保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电梯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3: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物业管理公司发现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行为案 2025年9月,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查明,某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一台电梯,在一条主机曳引钢丝绳出现磨损断股、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且被拆除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运行,该公司存在发现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0月,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查明,杭州某餐饮店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杂物电梯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未造成不良后果,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暂停使用未经许可生产的特定种类设备,符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5: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杭州某机电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叉车案 2025年5月,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查明,杭州某机电有限公司在用的四台叉车未能提供有效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存在使用未经检验叉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6: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杭州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登记特种设备案 2025年6月,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杭州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八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向当事人发出了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7月5日前予以改正。2025年7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使用特种设备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未能按照监察指令要求改正问题,存在使用未登记特种设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7: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上海某有限公司临安青山湖分公司发现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行为案 2025年5月,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查明,上海某有限公司临安青山湖分公司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8: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杭州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案 2026年2月3日,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杭州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两台在用电梯未张贴有效期内的特定种类设备使用标志、未保持应急救援电话畅通,当场开具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前予以改正。2026年3月4日,执法人员至现场复查整改情况,发现前述两台电梯应急救援电话畅通,但仍未设置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鉴于当事人具有立功情形,符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查明,某工具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有效的电梯定期检验报告且电梯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内处于停用状态的情况下,擅自启用涉案电梯,且在使用涉案电梯搬运设备过程中发生困人事件。该企业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10: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景区分局查处杭州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案 2026年5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景区分局经调查查明,杭州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辖区某街巷使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接送到店消费客人,存在车辆未经登记、检验、驾驶人员未取得相应操作资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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